閱讀量:1 發(fā)表時間:2021/6/3 9:17:45
活動式擋煙垂壁是一種具有火災自動警報系統(tǒng)的智能型防煙消防設施。其使用安裝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:
一、安裝前準備
材料檢查:
擋煙垂壁的各種原材料須符合相應標準或行業(yè)標準的規(guī)定。
擋煙垂壁所用的電機及控制箱(含按鈕盒)應是經國家檢測機構檢驗合格的產品。
基層處理:
如果建筑頂棚下設計有吊頂,活動式擋煙垂壁的底部應與吊頂齊平,以保障設計美觀性。
如果擋煙垂壁直接安裝在頂棚下,應先在梁底設置一定高度的密封固定措施(固定掛板),為機電管線布置預留空間及便于操作,然后將擋煙垂壁安裝在固定設施下方。
二、安裝要求
安裝位置:
活動式擋煙垂壁同建筑其他構造(柱或墻)應保持一定的縫隙,但縫隙不大于60mm。
連續(xù)性擋煙垂壁各塊之間不應有縫隙,搭接寬度不小于100mm。
擋煙垂壁應安裝在門扇開啟方向的背面,且在疏散指示標志的后方。
安裝細節(jié):
擋煙垂壁邊沿與建筑物結構表面的小距離不得大于20mm。
卷簾式擋煙垂壁擋煙部件若由兩塊或兩塊以上織物縫制時,其搭接寬度應不小于20mm。
翻板式擋煙垂壁的搭接寬度也不得小于20mm。
單節(jié)擋煙垂壁的寬度不能滿足防煙分區(qū)要求時,可用多節(jié)垂壁以搭接的形式安裝使用,搭接寬度需滿足相應要求。
運行機構:
卷簾式擋煙垂壁須設置重量足夠的底梁,以保證垂壁運行的順利、平穩(wěn)。
卷簾式擋煙垂壁電動下降或機械下降的運行速度應≥0.07m/s。
翻板式擋煙垂壁電動下降或機械下降的運行時間應<7s(根據新版標準,此要求可能有所變化,具體以新標準為準)。
三、聯動與控制要求
聯動功能:
擋煙垂壁應與煙感探測器聯動。當煙感探測器報警后,擋煙垂壁能自動下降至擋煙工作位置。
擋煙垂壁接收到消防控制中的控制信號后,應能下降至擋煙工作位置。
系統(tǒng)斷電時,擋煙垂壁也應能自動下降至擋煙工作位置。
控制要求:
擋煙垂壁應設置限位裝置,當其運行至上、下限位時,能自動停止。
擋煙垂壁的控制箱、按鈕盒等應正確接線,并確保功能正常。
四、調試與驗收
調試要求:
安裝完成后,應進行單機調試和聯動調試。
單機調試主要關注擋煙垂壁的開啟、復位反應是否敏捷,啟動與停止是否在位置,下降高度是否符合圖紙要求。
聯動調試主要查看活動式擋煙垂壁在接收到火災信號后是否能迅速、準確地下降至擋煙工作位置。
驗收要求:
調試完成后,應進行驗收。驗收內容包括但不限于:擋煙垂壁的完整性、連接件的牢固性、運行機構的靈活、聯動功能的可靠性等。
驗收合格后,方可投入使用。
綜上所述,活動式擋煙垂壁的使用安裝要求涉及多個方面,包括安裝前準備、安裝要求、聯動與控制要求以及調試與驗收要求。這些要求共同確保了擋煙垂壁在火災發(fā)生時能夠迅速、準確地發(fā)揮作用,為人員和財產的安全提供有力保障。